1.辦理時間、繳件:

(1)先至銀行辦理對保:109.1.15(三)-109.2.14(五)

(2)繳回就貸申請書(學校聯):109.2.17(一)前繳回學務處生活輔導組(逾期未繳交視為未完成繳費及註冊,將受退學處分)

申請書可掛號郵寄至:64002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號,信封署名「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收 (申請就學貸款)」

2.碩博研究生若需申貸「學分費」,請於辦理時一併貸足,開學對保結束後不再辦理加貸,請務必留意;要提高貸款額度可洽行政中心1樓總務處出納組詢問。

3.住宿保證金、語言實習費無法貸款項目,會另開立「助貸不足補繳單」(至:臺銀學雜費入口網下載」(開學後約2個多月),屆時請於收到通知後(簡訊、學校信箱)補繳費用。

4.書籍費、外宿費及生活費撥款時程較久(開學後2個多月),急需用者,可填寫本校借支申請書如附件,並於109.2.24 (一)前連同所需資料送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辦理。(郵寄者亦須當日寄達)

※其餘規定詳見「學務處就學貸款專區」或洽學務處生輔組就貸經辦張先生(專線05-5524082)